【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男生在本年3月1日参与「光复元朗」反水货客行动期间,将胶水樽掷向执勤中的警方总督察,他于上月承认一项袭警罪,5日被判接受80小时社会服务令。屯门裁判法院暂委裁判官苏启昌指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且显示被告有悔意,故接纳以社会服务令形式处理。另外,「街工」成员杨皓然5日亦就去年非法「佔中」期间,被指在龙和道袭警,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
涉「光复元朗」期间袭警被告的是20岁IVE学生赵国匡,他5日由家人陪同到屯门裁判法院应讯。案情指赵在3月1日参与「光复元朗」反水货客示威活动期间,向警务总督察李硕伦投掷胶水樽,击中李的右边大腿,导致其大腿有触痛。辩方早前于庭上称,被告因为看到总督察拉扯一名女生的背包肩带,一时情急下才向他掷水樽,并指被告已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向李硕伦及其家人道歉。
另外,20岁中大建筑系三年级生兼「街工」成员杨皓然,5日就去年非法「佔中」期间被指涉嫌掌掴、踢伤警员及扯伤警员中指致骨折,被控两项袭警及一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案件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受袭警员作供,指突然遭被告掌掴,故坐在其背上制服他;辩方反指因被告指责警员「沟女」,才被诬蔑袭警。
守龙和道遭掌掴
受袭警员张冠文供称,去年11月30日晚上,近2,000名示威者冲击龙和道,被告杨皓然突然掌掴他左脸颊下方,故在人群中将被告拉出,并压他在地及坐在他背上。张更指其间被告不断挣扎,踢伤他小腿导致流血。张表示不论掌掴的力度如何,亦应视为袭击。辩方大律师陈伟彦反指被告因指责警员「你仲得閒沟女?」即被指控袭警。
另一名受袭警员陈文进作供时指,当日欲拿出胶索带协助张制服被告时,其左手中指遭被告猛烈扯了一下,他形容「如果十系最痛,有八。」陈脱下手套后发现其左手中指不但有红肿,且不自然地弯曲。案件明天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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