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已解散的「学生前线」成员、人称「四眼哥哥」的郑锦满,去年圣诞夜参与旺角「鸠呜」行动时,声称「绿灯呀」并冲过马路,疑阻碍警察执行人流管制的职务,事后被控阻差办公。郑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阻差办公罪成,裁判官香淑娴斥被告「实在荒谬」及「砌词狡辩」,即时将郑还柙监房两周待索取背景报告,案件延至本月20日判刑。
案情指去年圣诞夜于旺角参与「鸠呜」行动期间,26岁的被告郑锦满涉嫌不理会警方劝谕,强行越过封锁线横过马路。当日负责拘捕被告的警员早前供称,当晚看见郑从封锁线下「捐」出来,越过马路,于是分别劝吁及警告指:「封咗路呀!返上行人路!唔系就拉你阻差办公!」惟郑却指着行人过路灯,声称「绿灯呀」及继续冲过马路。
裁判官香淑娴斥被告郑锦满所犯的罪「并非微不足道」,从录影片段所得,不相信郑是误以为绿灯即可过马路,否则郑毋须从封锁线下窜出。而且,郑毋须遇上警员后改变行走方向,更无证据显示警员打人。另外郑声称要急赶回家,但报称住址为太平道,即使过马路也不会即抵家。
香官强调她理解当日为人多车多的圣诞节,「鸠呜」行动又引来3,000至4,000人聚集,或许人会被挤出马路,但警方已拉起橙色警示带及用扬声器广播。警员范骏杰曾称一度捉住郑的右手阻止他越过封锁线,但他依然冲入人群。
辩方律师求情指郑已耽误在澳洲的学业,且曾羁留8天,本案非同类案件最严重;裁判官则认为此案只是不属于严重性最低的一类。
另外,中大建筑系三年级生兼街工成员杨皓然,于去年非法「佔中」期间涉嫌掌掴、踢伤及扯伤警员中指致骨折,被控两项袭警及一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案件6日被裁定表证成立。中指骨折的警员指事发至今仍未能完全康复,不但影响工作,更影响其日常生活。
去年11月30日非法「佔中」期间,20岁被告杨皓然涉嫌在龙和道近添华道两度袭警,疑在挣扎时扯伤警员陈文进的左手中指致骨折。获批5个月病假的陈文进昨供称,事发后被调作后勤,只能处理文职兼「无得陀枪」;日常生活中更不能做扭毛巾、洗碗及换床单等简单动作。事发至今已完成8次物理治疗,但情况依旧未有改善,医生更明言「可以做既只系咁多」。陈透露已排期至2018年再到公立医院骨科复诊。
当晚治理陈的急诊室医生指,陈的中指及食指骨折,其中指的弯曲程度达45度。被告今将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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