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长毛」不满判罚3000元
(记者 杜法祖)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去年出席《城市论坛》时,疑遭保卫香港运动女成员指骂「死监趸」而推对方面颊,早前被裁定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决,申请复核,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庭。裁判官温绍明7日指出,早前的裁决仅主观上考虑到「长毛」有自卫的理由,忽略女事主没有进一步行动袭击梁的意图,而「长毛」反应过敏,并非客观的合理自卫,遂改判「长毛」普通袭击罪成,罚款3,000元。
「长毛」7日在庭外声称,自己当日只作自卫,因为自己是政府「眼中钉」,这次受到政治检控。
58岁的「长毛」梁国雄原被裁定在去年7月6日在出席《城市论坛》时,袭击保卫香港运动女成员郭绮华(60岁)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当时指梁的动作自招嫌疑。律政司其后不服裁决申请复核,裁判官温绍明指,早前的裁决只主观上考虑到「长毛」有自卫的理由,忽略郭没有进一步行动袭击梁的意图,只是「长毛」反应过敏,并非客观的合理自卫。经考虑后改判「长毛」普通袭击罪成。
控方早前在庭上陈词指,梁国雄推与他没实际接触的郭绮华面颊,是非合比例的武力。若法庭接纳梁自卫的说法,今后将成为同类案件被告的辩护理由,社会将变得很危险。而辩方当时陈词则指郭绮华从座位走上前的行为突兀,二人的距离触手可及,对梁构成威胁是不争事实,又指郭的行为无法预计,故梁本能地向前伸手,纯属合理自卫。
梁国雄7日在裁决后指未知会否上诉,认为自己是政府的「眼中钉」,遭律政司针对他,因7年间先后遭律政司复核定罪3次,属政治检控。梁又指自己当日只作自卫,反观挥警棍袭击市民的警司朱经纬却不能以刑事检控,高叫「如果梁国雄有罪,朱经纬更有罪」,促请律政司复核朱经纬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