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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去年2月在西湾河街头被斩。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去年2月在西湾河街头被斩,案件7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次被告黄志华自辩时提到在东莞突被公安武力制服,起初还误以为被打劫。后来被公安多次严刑迫问,更对他说事件令香港出现很多游行示威,传媒经常报道「好麻烦」,又指事件「一定要有人认架喇」。
在东莞有一妻的次被告水电冷气工人黄志华(39岁)供称,与首被告叶剑华相识逾25年,关系甚好,几乎每日见面喝酒玩乐。
涉案电自行车「意外掂到留指纹 」
控方案情指在涉案电自行车的车牌上发现黄的指纹,黄解释自己在车房工作,可能在出入朋友车房时「唔小心掂到」。
黄指去年2月25日及26日,叶要向旧老板追讨欠薪,故两人作伴前往九龙塘德云道一所疑在装修的寓所等候,但未竟全功。翌日下午叶邀他到深圳「泵骨」,于是两人便到桑拿舖留宿。他否认控罪所指的偷车和斩人,强调自己与案无关。
黄指其后两人先后到过广州及东莞,并曾探望妻子逗留一天至两天。黄忆述其中一个在东莞的晚上,他与叶在街边用膳时,被10多人箍颈制服,黄的鞋被脱掉,身上财物亦被夺走,有人着他「唔准出声!」令他误会被打劫。
黄续指他被带到看守所后就被公安殴打拷问,有人对他说中央政府重视该案,「一定要有人认架喇」。黄首两晚上均否认斩人,公安遂威胁拘捕他东莞的妻子和外父,因担心家人安危,他便接受对方意见,说「你要我点就点」。
主控官黎德诚盘问黄,指警方从他的手机撷取到一幅刘进图的相片,质疑是斩人时方便认人,黄否认是物主,只是胞妹借用,号码由她登记拥有,他又提到手机曾被公安没收,反指可能公安是将相片放进他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