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退休水警被控于去年10月非法「佔领」运动期间,在金钟道涉用手推一名休班商业及罪案调查科女警长胸部。退休水警早前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昨经审讯后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无罪释放。裁判官判刑时指,证人及女事主证供南辕北辙,前言不对后语,故判被告脱罪。惟裁判官亦质疑被告诚信,认为其证供不合情理,故拒绝其讼费申请。
68岁被告陈苏为退休水警,被控于去年10月3日,在金钟乐礼道及金钟道交界,用手推一名隶属商业及罪案调查科休班女警长胸口。女警长感到被非礼,随即捉紧陈的衣领,惟陈转身逃跑,女警长追陈至金钟乐礼道一个临时救护站并把他拘捕。
官批各人供词矛盾多
裁判官昨判刑时引述女警长供词指,当日休班的她途经金钟港铁站时,见一名同属商业及罪案调查科的男警长被一群示威者包围指骂,上前帮忙时感到陈向她施袭。惟许官表示,男警长供称当天并没有被包围和指骂,又称被告没有触碰女警长胸口,但其后改口称有可能触及。许官认为二人的供词南辕北辙、互相矛盾,故判陈脱罪。
被告昨透过代表大律师廖远明申请讼费,惟许官认为陈不出庭作供,只提供录影会面纪录,又指其供词不合情理,故没有批准其讼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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