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3名青年疑响应网上反北区水货客的号召,今年2月1日晚上到上水巷仔街涉嫌企图放火烧水货仓。其中一名青年11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他早前否认控罪。控方11日传召两名警员作供,称见被告手有火光「闪吓闪吓」,更发现其手机内一通讯群组写有「烧烤是好,但收炉要干干(干干)净净」的讯息。案件定于9月7日再讯。
驻守上水的警员梁文应11日回答辩方提问时称,当晚他与报称侍应的18岁被告李自强相距30米,见其左手有火光,梁便上前查问,李即把右手放入裤袋,而左手持手机,搜身后发现李的裤袋有一个打火机。梁称查见其手机有水货店相片。
辩方以李受到警员威胁下作供为理由,怀疑梁曾对李说「唔认罪就要受打」,又称警员证人不可相信,反对把警员记事簿呈堂。辩方指补录文件的内容上有错,内容写李的书包内有打火机,并非写从裤袋搜得打火机。梁承认疏忽纪录,又不评论李是受惊下签署补录文件,但强调自己当时没有发脾气及拍台。另一名证人警员黄迪生则承认,警员记事册上很少纪录案发当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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