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李望贤、李芳 珠海报道)对于近期香港社会各界关注的铅水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人选,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2日表示,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以后,将尽快公布。他并强调,调查委员会有法定权利,可以召集证人,可以取证,是香港一直以来行之有效调查社会事件的好的方法。
香港反对派27名立法会议员12日联署去信立法会主席曾钰成,称住宅食水含铅量超标事件愈趋严重,但特区政府在处理问题时「慢三拍」,而特首宣布成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工作范畴过于狭窄」,且「公布至今接近1个月仍未成事」,要求主席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引用特权法调查事件的动议。
梁振英12日被问及有关问题时指出,独立调查委员会有法定权利,可以召集证人,可以取证,是香港一直以来行之有效调查社会事件的好的方法。他们可以调查与铅水有关的种种因素,向特区政府提供建议。
对于委员会至今仍未成立,他解释说,「铅水事件发生以后,我尽快做了决定,邀请一位法官作为主席,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但香港司法机构司法人员很忙,过去一段时间,也一直跟司法机构提出要求,探讨邀请一位法官作为主席。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之后,会马上向社会公布调查委员会的职能和主席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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