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四川艳女秦嘉仪「无尸凶案」,辩方18日完成结案陈词,强调控方未能发现杀人凶器及死者血迹,控方指被告陈文深(41岁)杀害秦后,把其尸体藏于尼龙袋的说法纯属猜测;但法官引导陪审团时指出,控方无必要证明被告怀有杀人动机,但首先必须肯定秦已死,及在毫无合理疑点之下才能将被告定罪。陪审团预计将于19日早上退庭商议。
辩方资深大律师麦礼士陈词时,提醒举证责任在于控方,陪审团需清楚考虑是否有证据证明陈谋杀秦,并必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才可将陈定罪。他一再强调,控方从没有发现陈杀害秦的凶器或方法,而涉案现场亦从未发现有任何血迹,控方案情建基于尼龙袋藏有尸体的猜测;相反,秦失踪前曾与陈通电话,两人的通话内容反映出两人关系俨如好友。
麦又称,若陈在所指的案发当晚杀害秦,为何陈翌晨不立刻到单位搬走尸体,却回办公室,而单位窗廉当晚并没有完全关上,若杀害秦,会被邻居目睹。
官引陪审团 按常理判断
法官引导陪审团时指出,控方有时未必能展示凶手的杀人动机,意图及动机两者存有分别,杀人意图可于杀人前一刻才出现,控方没有必要证明陈怀有杀人动机,但亦提醒陪审团在裁定谋杀这类极端的罪名时,应考虑陈过往良好品格及按照常理作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