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被当街斩至重伤案,两名凶徒上周被一致裁定有意图伤人及两项盗窃罪成,21日在高等法院各被判重囚19年。法官21日狠批两被告冷血、毫无恻隐之心,犯下「邪恶罪行」,严重挑战法治。法官认为,没有证据刘是次遇袭与新闻工作有关,但强调香港犹幸有新闻自由,记者在文明社会下为弱势一群发声,应和其他公众人士一样受法律保障,在采访时免于恐惧。
法官杜丽冰在判刑时指,刘进图是受社会尊重的新闻从业员,无证据指他日常生活上有树敌结怨。遇袭后刘用「超人般的冷静」报警救助,伤势严重需留院数月,直至上月出庭仍须每周三次物理治疗,杜官形容刘的康复全凭其坚强意志,但「生命不再如过往」,身体将永久带着伤痕。
杜官又狠批两被告「凶残」及「毫无恻隐之心」:他们为了10万至20万元报酬受僱去「教训」刘,作案前特意买刀、偷车,甚至制作假车牌,方便逃走时不着痕迹。是次案情严重,尤其两人逞凶时又戴上头盔隐藏身份,地点又拣选在静谧的海旁,及后又逃到内地企图避过追捕,故绝对需要判处阻吓性刑罚,遂重判两名被告各入狱19年。
记者「照耀」低下层受法律保护
杜官又特别提到本案受害人是一名记者。虽然案中无证据刘遇袭是因为新闻工作,但她认为「香港很幸运有新闻自由」,记者可在文明社会「照耀」低下层、未受公平对待的人及弱势一群发声。她认为记者与公众人士一样,受法律保护,在日常采访工作免于恐惧。
杜官并点名表扬警方港岛总区重案组第一队人员,称讚他们专业有效率,在案发后不遗余力地调查,在短时间内已找到涉案失车,及后又与内地合作拘捕两人。两被告预谋精密,在某些国家及地区这类案件无法侦破,犹幸香港有高效率的警务人员。
首被告叶剑华(39岁)21日由开庭至闻判,一直神情凝重;次被告黄志华(39岁)则显得紧张,深呼吸一下后快步走入羁留室。黄的代表大律师Martyn Richmond透露,黄对判刑感到惊讶,但不感愤怒,目前未决定会否上诉,他个人则认为19年刑期具争议性。
量刑传达强烈信息 阻遏同类罪行
刘进图21日在回应判刑时表示,尊重法庭决定,又认为量刑传达了强烈信息阻遏同类犯罪行为。他盼望两名被告在狱中改过自新,又促请警方继续调查,将幕后主脑绳之于法。
案情指,叶剑华于去年农历新年前,向相识廿多年的黄志华称接到命令,要「教训」刘进图,邀他一同作案。策划约一个月,在2月26日,两被告监视刘进图从九龙塘寓所出车,便前往西湾河埋伏。黄趁刘下车准备往吃早餐时,用牛肉刀斩伤他背部和双腿,然后跳上叶的电自行车逃去。事后,警方透过案发现场附近商户、刘住处附近等共31个地点所拍摄的闭路电视片段搜证,锁定两名被告,及后发现二人潜逃内地,在广州公安厅协助下将被告押解回港。在警诫下,两被告全盘招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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