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记者 周方怡 宁波报道)长江沉船遇难者家属(宁波团)表示已接到当地民政局通知,有关部门对遇难乘客亲属的补偿金已经出台,按照「同命同价」的原则,就高补偿,共计82.5万元人民币,而这并不包括旅游责任险以及船舶险的保险金额赔偿。香港文汇报记者22日联系到了浙江省宁波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情况属实,但钱款目前还没有到位。
浙江或统一标准
宁波民政局救灾处处长周兆骏表示,他们上周五(21日)接到了省府办的通知,将一次性给予长江沉船遇难者家属82.5万元人民币补偿,按照「同命同价」的原则,就高补偿。「为了让有些家属对钱款的分配问题有一个计划安排,我们提前通知了他们。」
据介绍,目前补偿款还未到位,待钱款到位后将通过民政局统一发放。同时,周兆骏表示,这笔补偿款具体构成情况还不清楚,正式的文件也将在下周出台。
另据宁波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补偿款为省里统一协调安排,全省的补偿标准应该是一样的。
据悉,今年6月1日深夜11点多,一辆载有454人的客轮在长江湖北石首段倾复。事故共造成442人遇难。船上8名浙江游客全部遇难,其中包括来自宁波的4名老人和来自杭州的4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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