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中五学生在去年非法「佔中」期间,涉嫌爬上龙和道与立法会道中间的石壆,掷出4个冰淇淋筒并张开双手示意其他示威者上前,令马路上的车辆被逼停驶。学生被控非法集结,他早前否认控罪,案件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后被裁定表证成立,裁判官将案押后至下月2日裁决。
被告罗焯勇(18岁)被控在去年10月14日晚上,在龙和道与其他不知名者非法集结,可能导致他人害怕及破坏社会安宁。
女警:被告曾反抗图逃走
控方26日传召3名证人作供,其中女警长瞿珮诗说认出被告,指对方当时跳上龙和道石壆,并向马路扔冰淇淋筒,她上前阻止,被告反抗,尝试逃走,又用手推开警员。她将被告带离现场时,被其他示威者包围并用雨伞袭击,后来警员施放胡椒喷雾。
另一警员馀锋泓指被告当晚分两次,共掷出4个冰淇淋筒,再张开双手示意其他示威者上前;然后近60名戴上眼罩及手持雨伞的示威者冲前。馀追截被告时更失平衡倒地,且被告被捕时不断挣扎。
辩方26日在庭上播放当日的4段新闻片段,见在场示威者向警方大叫「黑社会」,并见被告当时高举双手。辩方解释被告没有如警员所指,在被捕时反抗。
辩方作结案陈词时指,法例定明需要3人或以上造成扰乱、破坏社会安宁,才可构成非法集结,而被告当时只是单独行事。辩方续指尽管被告曾张开双手示意其他示威者上前,但其余示威者未必看见其动作;而示威者未必因为该动作而冲前。裁判官最后裁定案件表证成立,将案押后至下月2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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