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马琳 北京报道)据商务部网站27日消息,国家六部委近日下发文件,大规模放松外资进入内地房地产的准入条件,包括取消外资投资房地产贷款中,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金的要求,放开外资机构与个人购买自住用房等内容。这意味着,内地楼市实施十年之久的「限外令」终被打破,除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外,境外人士在内地购房的套数不再受限。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六部委近日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有关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涉及: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等。
「限外令」自2006年开始实施。当时正值人民币持续升值,内地物业价值处在上涨通道,大量外资湧入内地楼市,试图通过持有房地产而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在此背景下,2006年7月,国家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但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
随后,相关部委还进一步抬高了外资进入内地楼市的门槛,包括2010年,国家外汇局出台规定,境外人士在中国境内只能购买一套房产,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等。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通知》中规定,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目前,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以及三亚还在执行限购政策,境外人士想要在上述五个城市购房,需满足当地的限购政策。
对于「限外令」的取消对内地楼市影响几何?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人民币对外贬值、资金外流,房地产获利空间与十年前相比趋于收窄,因此房地产市场已经不存在外资资金过度投资的现象,取消「限外令」对内地楼市的影响,尤其是住宅市场,可能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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