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实习记者 张嫣然 济南报道)记者在此间济南市政府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截止2015年7月底,济南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929.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54.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63.5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24.6亿元。自10月15日起,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济南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提高贷款额度 取消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介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其中,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实施办法》还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在省内其它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济南户籍职工在济南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租住房、购房提取政策放宽
董宝珂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购房方面,职工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对此,济南市装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增加经办网点、开展网上预约业务,物业费提取采取缴存职工网上申请,公积金中心直接将资金划拨本人账户的办法,来最大程度地简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