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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汇网讯】(记者 马晶晶 新疆报道)今年是抗战胜利70周年,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决定,为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疆决定对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据悉,新疆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干部共792人,按标准需发放慰问金396万元。
同时,为保障慰问金足额发放到每一位老干部手中,发放慰问金时,将随同发放《抗战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一次性慰问金通知单》,使老干部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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