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日前被带走调查的《财经》记者王晓路受调查划面被曝光。据新京报报道,王晓璐在接受调查时供述了其夥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事实。「我通过私下打听获得新闻素材,主观判断,撰写报道。我不应在敏感时候发表对市场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报道,不应该仅仅为了轰动效应,给国家和股民带来这么大损失。我很后悔。」
主持人: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中信证券、《财经》杂志社、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一事,又有了最新的进展,《财经》杂志社记者王晓璐因涉嫌夥同他人编造并且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因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于8月30号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解说:7月20号《财经》杂志社及财经网发布记者王晓璐撰写的报道《证监会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受该报道影响,股市出现异常波动,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该报道不实,并强调有关媒体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报道,不与监管部门核实是不负责任的。
据介绍王晓璐在接受调查时,供述了其夥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事实,承认他是根据私下听说的有关股市信息,结合个人主观判断撰写了上述报道。
王晓璐:我通过私下打听这种不正常的渠道,获得了新闻素材,然后加上自己的判断,主观判断,然后撰写了这篇新闻报道,我不应该在这种敏感的时候,发表对市场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报道,不应该仅仅为了轰动效应,追求轰动效应,抓取眼球这种目的,给国家和股民带来这么大的损失。
解说:王晓璐表示,自己作为经过培训,从业多年的专业财经记者,对私下听说的有关股市信息没有进行核实,并且明知该信息会对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为了一味追求轰动效应,不负责任的编造传播不实报道,造成了市场混乱和恐慌,严重影响了市场信心,给国家和广大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为此,王晓璐表示深刻的悔意和歉意。
王晓璐:我很后悔自己的行为,我也愿意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给我机会,对我从轻处理。
解说: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在接受调查时供述,2014年下半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某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项顺利通过证监部门发审会,并帮助该公司股票价格维持稳定并增长。为此,该上市公司负责人吴某向其行贿数百万元。
刘书帆:很顺利地过会了,过会之后打电话对我表示感谢,说公司业绩不错,可以适当地去关注一下,然后我呢就跟朋友借钱,然后借了一千万,然后约好赢利三七开。
解说:据刘书帆供述,他利用该公司定向增发的消息,向朋友李某借款一千万元人民币,通过亲友的股票账户购买该公司股票,总共获利三百余万元,刘书帆分得其中一百余万元。随后,刘书帆还多次向吴某打听得知更多内幕消息,持续买入股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刘书帆:这次定向增发,董事长也要拿自己的钱去增持,增持的金额也比较大,他自己增持一个多亿,因为这种他自己增持,应该含金量更大一点,然后我买呢,是在过了发审会以后才买的,然后呢买完以后就一直拿着,然后中间陆陆续续他给我说过一些,这个公司业绩不错啊,可能要送股的消息,然后我基本上就是根据这些消息,才跟朋友进行合作的。
解说:2014年底,刘书帆看到另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配股后巨幅下跌,经向该公司一高管打探该公司股票具有上涨空间后,买入该公司股票,非法获利两百余万元。另据刘书帆交代,他还在网上找人制作假的证监会保卫处公章、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章、西城区民政局公章和假身份名字「刘益超」的印章,用于制作虚假离婚判决书、给其情人在上海买房时作审税证明等。
在介绍调查时,刘书帆供述了其实施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受贿等犯罪事实,并对自己涉嫌犯罪的行为表示了深刻的忏悔,他说,自己作为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证券法和从业规定,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国证监会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
刘书帆:(我)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名声,损害了证监会的形象,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知法犯法,目无法纪,我觉得对法律缺乏起码的敬畏感,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应当受严厉的处罚,作为一名党员,我觉得我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教育,我觉得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全面地崩溃了。
解说:此外,记者还获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徐刚,执行委员会委员、金融市场管理委会员主任刘威,金融业务部负责人房庆利,另类投资业务部总监陈荣杰等4名高管因涉嫌内幕交易,于8月30号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名涉案高管也交代了相关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