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36岁无业汉于去年10月非法「佔中」期间,不理警方清场劝谕,拒绝离开添马公园,又曾敞开上衣露出胸膛大叫「射我吖」,并用双手推警长胸口,他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罪成,裁判官朱仲强裁决时表示,确信案中警长当时正执行职务及相信他的口供,认为他是诚实可靠的证人。将案押后至本月21日,等候索取被告的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
36岁被告何敏聪被控袭警罪,案情指去年10月15日非法「佔中」期间,警方于添马公园及龙和道一带进行清场,被告疑没有理会警方清场的劝告离开添马公园,并扯开衬衫,露出胸膛大叫「射我吖」,更涉嫌双手推警长叶俊邦胸口。
官指遇袭警长是诚实可靠证人
裁判官在裁决时指出,即使呈堂的两段录影片段看不到案发经过,看不到如遇袭警长叶俊邦所指被告何敏聪有不断说粗口及伸手推叶,但相信警长当时正在附近执行职务,又认为叶正直可信,且盘问下作供毫无回避,认为他是诚实可靠的证人。裁判官认为控方已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裁定被告袭警罪成。
辩方求情指,何大学机械工程系毕业,现时无业,独居,又指本案属较轻微的袭警类别,遇袭警员没受伤,希望判处罚款或社会服务令。裁判官朱仲强则指,袭警是严重案件,上诉庭指可判处监禁,故须索阅被告的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本月21日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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