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李欣 天津报道)天津市日前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全面整治。
据了解,此次大整治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以及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等,将通过企业自查、区县拉网普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册」普查台账。天津市安全监督局局长魏青松表示,将通过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实行危险品企业24小时在线监控,全面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安全水平。
根据《方案》,对于未经规划许可或者超越规划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建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等5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化品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被依法依规取缔、关闭、停产、搬迁。此外《方案》还规定,对12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15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责令停产并进行处罚。同时,对合法合规的企业,要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扶持其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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