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海巖)上交所、深交所及中金所7日晚间同步发布A股指数熔断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甫一公布便引发业内争议,在已有涨跌停限制下引入幅度更小的两次熔断的方案遭到业内人士质疑,业内担忧实行小幅熔断可能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和流动性枯竭的风险,此外有关熔断机制设计是否合理亦有待商榷。
此轮A股股灾,股指曾连续多日大跌,数千股票跌停引发市场踩踏和流动性枯竭。而8月24日,美国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开盘后的几分钟内下跌超过1000点,道琼斯、标准普尔和纳斯达克三大股指期货在当日盘前交易中重挫,触发熔断机制,由此国内出现了引入熔断机制的呼声。不过A股拟推出的熔断机制与美国规则有所不同。首先,美股等国外市场都是以股指期货为标的基数的,而A股则以沪深300指数;其次美国的熔断机制只针对下跌,而A股熔断机制同时对双向振幅进行约束。
根据征求意见稿,A股拟引入的指数熔断机制将主要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设置5%、7%两档熔断阈值,并且涨跌都将触发熔断。当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但如果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将暂停交易至收市。此外,触发熔断时,除国债期货照常交易外,其他衍生品交易全部暂停交易。
「在有涨跌停板的前提下,按照沪深300达到7%熔断的方案,还不如将全市场的涨停板全部改为7%」,一位公墓基金经理评价熔断机制有「矫枉过正」之嫌。
这位公墓基金经理向本报记者指出,上交所过去解释A股之所没有建立熔断机制,就是因为A股实行10%涨跌幅限制,且股票交易中每一笔限价申报均有「价格笼子」,市价订单也仅能吃掉当前价位五档以内的单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发挥防止暴涨暴跌、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从境外情况看,股票现货市场对个股涨跌幅限制与大盘熔断机制,一般是二者选用其一,同时使用这两种机制的较少。而现在再提出熔断机制,而且熔断幅度还小于涨跌停板幅度,有些难以理解。
对于熔断机制的具体方案,不少业内人士则质疑5%、7%两个触发熔断的点位过底,且过于接近。按此方案,6月15日以来,会有34%的交易日触发熔断。上述基金经理表示,按照投资经验,因为熔断幅度太小,触发熔断后抛压只能等到第二天,容易导致连锁反应,反而加剧市场一致性。另外,市场关联性也将加剧,一旦沪深300跌幅达到4.9%或者6.9%的时候,非沪深300的股票投资者,会因为关联性而预期自己因为熔断而可能当天卖不掉股票,进而会不计成本的抛售,争取在股市熔断的之前完成当日股票交易,加剧市场的波动和流动性枯竭。
此外,亦有观点认为,和美国7%、13%、20%的熔断点位相比,A股拟推出的5%、7%的幅度距离比较近,而点位的设置应经过测算且经过市场压力测试的检验。此次方案征求建议仅给出两周时间过于仓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