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内地来港妇「教仔变斩仔」案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一名妇人于本年5月因不满儿子放学后迟归家,怒挥菜刀砍斩儿子手臂,伤口长达5厘米。她早前承认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署任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劝勉妇人,「以后要好好对小朋友」,轻判她12个月感化令。
55岁女被告林桂莲8日在庭上表示「我好后悔」,愿意执行感化令。她早前在警诫下承认控罪,供称本想用刀背轻打儿子宣以阻吓力。
林桂莲在2005年从内地来港,现时是家庭主妇。其就读中一的12岁儿子,与母及继父同居于秀茂坪顺天邨有4年之久,案发后,子暂居社署紧急儿童之家。
案情指,被告于本年5月19日傍晚6时半,责问儿子为何迟归,2人发生争执,被告愤而从厨房拿出25厘米长的菜刀,并意外砍伤儿子手臂。被告惊见儿子流血,方知自己误用刀锋斩伤儿子,立即送儿往医院求治。翌日,儿子向老师讲述事件,校方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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