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发动违法「佔领」、「佔中三丑」之一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早前收受了被指来历不明的「秘密捐款」,港大校委会上月会议通过对戴耀廷作三项惩处。戴耀廷9日仍未肯认错,称他在处理「秘密捐款」一事并无违反规则,又质疑审核委员会批评他处理「秘密捐款」只是涉及一些「鸡毛蒜皮」的程序及安排,称「不符期望标准」之说欠缺法律基础,更威胁称倘自己受惩处,不排除会提出司法复核。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港大不应被有关言论吓倒,反而要「阶嚟做」。
包括香港文汇报在内的传媒早前揭发,戴耀廷于2013先后把4笔合共145万元的的匿名捐款,分别转交法律学院、人文学院及港大民意研究计划,涉嫌用作推动违法「佔领」行动。港大校委会去年底决定将事件交予审核委员会调查,并于今年 6月30日公开调查报告,指戴耀廷向大学转介了多笔捐款,但他对提供捐款资料显得抗拒,校方要求他交代捐款者身份,他竟花逾 6星期才提交一个人名作「捐款人」,不符学者处理捐款的「预期行为标准」。
报告又批评,戴耀廷的有关操守偏离捐款指引,如在向人文学院提供 35万元捐款,宣称用作「信仰与法律」计划,但最终却用作聘请研究助理为港大民研的「佔中公投」工作,被指做法涉嫌利益冲突,在确保捐款应用在所报用途上亦属失责。据了解,港大校委会在上月会议通过对涉及捐款风波的教授作出处分,戴耀廷须接受校方三项惩处,包括不能担任管理层职位、不得接受捐款和不可监督研究员,期限约为数年。
涉事的戴耀廷9日在一公开场合声称,由上月校委会会议至今未收到正式函件通知,仅校长马斐森曾致电提及概略,暂时无法回应。他认为,校方正在征询法律意见,「换转我是校方都会觉得先取得法律意见,再发正式函件,对校方是较稳阵的。」
戴耀廷续威胁称,倘正式函件结论不合理,他个人不排除会提出司法复核,但目前仍言之尚早,「我要视乎具体内容,而且涉事的不只我一人,还有其他人,会不会采取司法复核,一日未见具体函件,其实我们没有任何确实的基础说任何话,甚至说提出司法复核也是言之尚早。」
他声言,自己在处理「秘密捐款」一事并无违反规则,他自己也无做不恰当的事,「审计报告完全没有质疑捐款用途......所有捐款用途均乎合大学相关决定,包括了用于『民间全民投票』、港大法律学院举办学术会议、及一些有关法治教育的工作。」
戴耀廷宣称,审核委员会批评他处理匿名捐款「不符期望标准」是欠缺法律基础的,并称所有事情都只是涉及一些「鸡毛蒜皮」的程序及安排,又不忘为其「老友」、在校委会报告中被批评在接收戴耀廷30万元捐款时「不符期望标准」的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辩护。
他声称,有人利用「秘密捐款」事件打击陈文敏,背后的「政治考量」是「路人皆见」,「(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教授(陈文敏)有些事情没有与秘书沟通,其实都是有沟通,只不过不是立即告诉予秘书,这就是『不符合期望』。那期望是由谁定、怎样定、根据什么准则定呢?似乎报告没有完全讲清楚。」对于港大毕业生议会上周就委任副校长事件的投票,戴耀廷称虽无约束力,但「道德力强大」,校方应该「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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