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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公民」首领黄洋达在上海街现场「自拍自讲」。在他身后的是「香港本土力量」头目冼伟贤及何志光(左)。(网上截图)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热血公民」成员黄洋达于去年6月6日,在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前期工程拨款期间,因冲击立法会被捕,今年初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判罚款5,000元。他早前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诉,却迟到逾半小时才出现,并透过代表律师称「唔舒服」。法官彭伟昌当日怒斥黄「对法庭抱爱理不理态度」,听取其代表律师陈词后认为所提出的理据「完全拗唔到,浪费我时间去睇」,即时驳回黄的上诉。彭官11日颁下判词,指黄的理据「完全站不住脚」及「令人费解」。
官强调警保安记者皆无辜
35岁的上诉人黄洋达早前提出理据,指他当日没有破坏社会安宁或罔顾他人安全,因为现场的警员及立法会保安员均是受过训练的人士,记者亦称不上「无辜第三者」,因为他们纷纷冲上前拍照,未见害怕神情或反应。法官指警员、保安员及记者都会对现场环境感害怕,记者为求采访冲到最前线,只是履行责任,黄的理据「完全站不住脚」。
黄洋达又指立法会亦没有要求律政司检控示威者,批评律政司自行以《公安条例》对他起诉,是行政干预立法。他又认为保安及警方把公众入口关上,是对示威者集会的不合理制约。惟均被法官认为理据不成立。
黄洋达于今年1月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当时裁判官苏惠德指他与其他示威者有冲击行为,扰乱秩序,他当时站在门口,图阻大门关上,并非进入立会大楼,未顾及社会的秩序及其他人的安危。
斥黄对法庭爱理不理
黄不服定罪,于上月到高等法院上诉,当日却迟到逾半小时才出现,并透过代表律师称「唔舒服」。法官彭伟昌当时怒斥黄早前声称收不到文件,出席聆讯时又迟到,「对法庭抱爱理不理态度」,决定不等待黄前来便开庭。彭官又怒斥黄「对法庭抱爱理不理态度」,听取其代表律师陈词后,认为所提出的理据「完全拗唔到,浪费我时间去睇」,即时驳回黄的上诉。至11日颁下判词逐点反驳黄的理据,并指其「完全站不住脚」及「令人费解」。
黄洋达三项「理据」与法官反驳
黄洋达 / 法官
■当日没破坏社会安宁或罔顾他人安全,因现场警员及保安员均受过训练,记者亦称不上「无辜第三者」,他们纷纷冲前拍照,未见害怕 / 警员、保安员及记者都会对现场环境感害怕,记者为求采访冲前,只是履行责任,所提理据「完全站不住脚」
■立法会没要求律政司检控示威者,批评律政司自行以《公安条例》起诉黄,是行政干预立法 / 理据不成立
■保安及警方把公众入口关上,是对示威者集会的不合理制约 / 理据不成立
资料来源: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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