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郭建丽 实习记者 白明珠 12日 内蒙古报道)日前,记者了解到,内蒙古纪律检查委员会审理室原主任沈佳(副厅级)受贿2800余万案一审开庭审理。该案由内蒙古人民检察院交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以被告人沈佳犯受贿罪依法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佳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夥同他人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以上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折合人民币2800余万元及美元1万元。
2014年12月8日,内蒙古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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