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李自明)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指出,特首是特区和特区政府的首长,「双首长」身份使其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惟被反对派断章取义为「特首凌驾于三权」,更自制「特首等同皇帝」等谬论恐吓香港人。香港特首梁振英16日重申,张晓明主任提出「特首超然于三权」的理据,是说明香港是一个拥有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所有权力均来自中央政府授权,中央在香港政治体制中,只是任命特区行政长官及其提名的主要官员,因此行政长官的地位确实超然。他又强调,香港基本法起草时思路清晰,香港社会需要清楚理解基本法条文及其政治体制设计的脉络。
张晓明主任上周六在「基本法颁布25周年研讨会」上指出,「香港不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又提到「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但同时也表明「行政权与立法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司法独立」。但香港反对派中人断章取义,炒作所谓「特首等同皇帝」、「特首凌驾三权」等谬论挑起争议。
梁振英日前回应传媒提问时,重申张晓明主任无说过特首权力「凌驾」于三权之上,并强调特区政府会继续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办事,不干涉司法的运作。他16日出发前往印尼雅加达访问前,再次向传媒阐释了「特首超然于三权」的理据。
梁振英指出,香港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是一个特别行政区,「我们是一个有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香港所有的权力都是来自中央授权的,中央在香港政治体制当中,只是任命行政长官及任命行政长官提名的主要官员,因此行政长官的地位确实是超然的。」
他续说,香港基本法清楚写明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首长是行政长官,「而行政机关就是政府,这定义与很多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政府定义不同。」同时,香港基本法写明特区行政长官不单是政府首长,也是整个特别行政区的首长,香港所拥有的权力和港人享有的高度自治既来自中央授权,也来自中央通过任命行政长官而向行政长官授权,让香港获得权力和高度自治。
梁振英强调,香港基本法在20多年前起草时,思路十分清晰,香港社会需要清楚理解基本法,「香港社会在基本法颁布25年之后的今日,确实是有需要清楚理解基本法的条文,和整个基本法有关政治体制设计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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