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明报》两名前员工,包括摄影记者谢浩然及黄宝玉(音译),被指于今年2月至4月受聘期间,于柴湾明报工业中心16楼编辑部,擅自从公司外置硬盘中取走过去连续180期、由2011年11月至今年4月为《明报周刊》拍摄之相片,又从公司电脑服务器取走相关档案,及在「明周会议室」的储物柜取走载有影像及相片的光盘,日前遭明报杂志有限公司入禀高等法院,控告两人违反员工合约及侵犯公司版权,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两人使用及刊登相关属于公司所拥有的照片,或利用该些相片作任何商业用途,又要求法庭下令两名被告交还所有属于公司的照片,及作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