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一名中五学生今年2月1日疑响应网上「反北区水货客」的号召,在上水巷仔街企图放火烧水货仓。被告早前否认一项管有任何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指更称方威逼他「若不合作便多加一条控罪」。被告22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指作供的警员是诚实可靠的证人,所进行的是客观调查。
19岁被告李自强报称中五学生,被控以打火机企图损坏他人财产。案发当日,警员离远见李手上有火光「闪黻{鵅v,上前从其身上搜出打火机及粉笔等物件。李称进行录影会面时,警员指若认烧垃圾筒,只需罚几百元,又掉笔落地逼他合作。
裁判官认为,4名警员是诚实可靠证人,没有对被告作出威逼行为。裁判官相信李手机上通讯群组内出现「烧烤」及「不留痕迹」字眼并非由被告提出,但认为李有可能在人多情况下,以打火机作出烧垃圾筒的行为,因他没有吸烟习惯。
辩方律师求情称,李没有刑事纪录,与父母及姐姐居于港岛南区公屋,他纯粹出于个人政治理念犯案,曾在录影会面中承认「希望发声,使水货客不要这么猖狂」。辩方又称李已被羁留38天,其间横跨农历新年,已经是一个教训。被告罪成后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10月6日,待索取其背景报告及感化令报告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