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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水位下降及污染,洞庭湖湿地面积逐渐减少,危害鸟类等生存环境。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董晓楠 湖南报道)9月22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公布了全省117个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的区域及点源清单,并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出台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今年8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8个执法检查组进入近60个县市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制度逐步得到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2014年全省氨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为15.44万吨、122.9万吨,分别比2013年下降2.1%、1.6%。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已实施1740个污染整治项目,今年上半年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质总体为优。
洞庭湖水质中度污染
记者查阅公布的清单列表发现,今年上半年洞庭湖水质继续恶化,6月份的水质总体下降为中度污染,其中2个断面属Ⅳ类、9个断面属Ⅴ类,总磷污染继续加重。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在先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洞庭湖是过水性湖泊,但是是按照封闭性湖泊标准测算水质,而经检查发现,部分河流入洞庭湖的水质比较差,特别是长江三峡建坝以后,上游来水量急剧减少,湖水自净能力急剧下降。而在污染减排方面得到部分控制,但仍存在生活污水部分直排及农业、渔业污染状况,造成洞庭湖水质近年来富营养化比较严重。另外还发现洞庭湖区近年来湿地面积减少,鱼类和鸟类的生存环境恶化。
省人大建议严格究责
针对报告提及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准入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问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尽快研究制订出台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水污染问题突出、少数领导对区域内较多的三无企业非法生产、环境污染监管严重失职的,建议省政府对这些区域实行限批,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并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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