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肖刚、李燕华)甘肃省民政厅厅长肖庆平日前在新闻发布会表示,《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行。条例突出「救急难」,对既包括低保对象,也包括非低保对象的「突遇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在救助时可采取前置、中置和后置审批,即一般情况按程序审批,特殊情况可一边救助一边审批,特别紧急时可先救助后审批。
肖庆平介绍,《条例》依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基本精神,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深入细化完善。为此,《条例》放眼于依法治省、聚焦于依法救助、致力于助推扶贫,是一部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甘肃省86个县市区中有58个被认定为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417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像430多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像80多万人,农村低保对像330多万人,农村五保对像12.5万人,加上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全年救助约1200万人次,接近全省总人口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