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新华网9月26日报道,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浙江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规定,旅游过程中未经协商的强制购物算违法。
针对当前个别旅行社以超低价格为诱饵,行程中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问题,《条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此外,未事先约定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并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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