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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食安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本报兰州传真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王岳、李燕华 兰州报道) 甘肃省食安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0月1日将于新《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的《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双报告制度,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承办者和帮厨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主要原料、聚餐菜谱,以及是否为清真聚餐等。
还规定,农村集体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分别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
同步实施的还有《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试行)》、《甘肃省食品仓储管理规范(试行)》、《甘肃省食品配送管理规范(试行)》。
王庆邦说,两个试行《办法》和两个试行《规范》,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两个《规范》在全国率先出台,为实施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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