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袁巧 重庆报道)记者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从本月起,除办理台湾、哈萨克斯坦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10个国家和地区的公证事项外,重庆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悉,由于此前居民婚姻信息并非全国联网,市民在办理出国、买房等情况下,需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已婚证明」和「单身证明」,用于记录证明人是否办理过登记结婚。据民政部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29个省民政部门共提供了841万份婚姻状况证明,占婚姻登记机关工作量的58.5%,超过婚姻登记的工作量。
重庆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取消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重庆将限期完成婚姻登记记录联网前的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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