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田雯 南京报道)从10月8日起,南京市纪委在全国首开党纪党规「公开课」,「授课老师」是南京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纪委查办的现实案例,向领导干部宣讲党纪法规。当天公布了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原拆迁组组长吴玉斌「蚂蚁搬家」式贪腐,每笔受贿数额虽不大,但持续6年受贿,近日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原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原拆迁组组长吴玉斌利用负责房屋面积测量、拆迁谈判、协议签订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被拆迁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被拆迁10余人给予的「感谢费」。
就这样,短短的六年时间,吴玉斌「蚂蚁搬家」,积少成多,共累计收受贿赂31.6万元。2015年8月,吴玉斌被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2007年底,吴玉斌利用其在开发区二期工业用地拆迁项目中负责房屋面积测量、拆迁谈判、协议签订等工作之便,为汪某某在测量面积上,拆迁价格谈判上,协议签订过程中,提供了方便。最后收受汪某给予的好处费2万元。
2008年至2010年,吴玉斌利用同样的方法,在滨江大道拆迁项目中,先后给傅某某、马某某、陈某某、毛某某、毛某某、程某等6人提供方便,谋取拆迁过程中的不正当利益,最后分别收受「感谢费」2万元、5万元、2.6万元、3万元、10万元。
南京市纪委表示,「蚁贪」通常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职务不高,却把手中的「小小权力」用到了极致,最终酿成「小官大贪」的悲剧;另一种是,像「蚂蚁搬家」似,「贪」之不多,却像辛勤的「蚂蚁」一样,「贪」之不懈。
吴玉斌就属于标准的「蚁贪」,职务不高,但手中却握有执行政策和具体办事的的权力,这些原本应该用来服务群众的权力,在他手中却成为向群众索取好处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把原则和责任全部抛至九宵云外。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我帮你办事,你给我好处,皆大欢喜。孰不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吴玉斌的教训,告诉党员干部:「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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