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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富才。 【文汇网讯】(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12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富才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也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在担任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佔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将本人及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广东省纪委称,刘富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富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记者了解到,生于1952年的刘富才目前已经退休。此前,他先后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部长、湛江港务局任局长兼党委书记、广东省经贸委主任。2004年,刘富才任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2009年10月后任省国资委党委书记。早在2001年,时任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的刘富才已经是正厅级干部。
据媒体报道,刘富才曾任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2009年,他在省两会上反驳媒体报道「企业退休人员收入不如公务员」时表示,两者并不具有可比性。他以自身收入为例说,省属企业中上层干部的收入由年薪和绩效工资构成,一般年底考核都能达到良好以上,那样他们一年的收入就有接近60万元。「而我是一名正厅级干部,一年的税前收入才不到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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