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郭若溪 深圳报道)为减少路口车辆抢道争行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深圳12日正式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新规,机动车在特定路段通过时,像拉链一样,右一辆、左一辆交替通过,互不抢行。新规将在全市40个路口先行试点并于11月2日起正式开罚,自动抓拍系统24小时开启,每次罚款300元,一年内超过3次的,每次处罚500元。
深圳交警表示,车辆抢道争行是深圳市道路收窄等「瓶颈」路口的拥堵及引发擦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日常高峰期间平均通行车辆中,主动让行的车辆仅佔5%;因抢道引发交通事故约占路口事故总数的40%,每宗事故影响通行时间平均达15分钟以上;如车辆主动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
据深圳交警介绍,交替通行规则为「先右后左」,机动车到达应交替通行的位置时,左侧车道车辆让右侧车道1辆车先行,「先右后左」,而后交替通过。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通行规则同上。
深圳交警交通处道管科副科长林航表示,深圳将从10月12日起,首批推出40个交通流量较大、高峰期易拥堵、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口路段,并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标牌、标线,安装视频抓拍设备。「10月12日至11月1日为宣传、教育过度期,过渡期内重点开展全面宣传,对违反交替通行的行为的驾驶人,一律进行敬告,不予处罚。11月2日起将正式开展查处,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此外,深圳交警针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设计、启动了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该系统为全国首创,实现了该类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同时还配套设置了一些led显示屏,对违法车辆的信息进行实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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