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王尚勇 宁夏报道)记者从宁夏石嘴山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继红受贿案一审宣判,黄继红受贿7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至2011年1月期间,黄继红利用担任宁夏西吉县县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现金632万元和一辆价值33万元的轿车,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春节期间,黄继红利用担任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存有现金5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黄继红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考虑到黄继红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大部分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上缴受贿所得,对其从轻处罚。判处黄继红有期徒刑13年,黄继红受贿所得715万元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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