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公民党成员兼社工曾健超,涉于去年10月非法「佔中」期间,在龙和道隧道顶花槽上,将胶樽内的不明液体泼向龙和道,令11名警员因而被液体泼中,涉嫌袭警。未几,曾再涉嫌抗拒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4名警员,事后被控一项袭警及4项拒捕罪。案件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应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9日作预审,其间曾健超获准以300元现金保释候讯。
控罪指曾健超于去年10月15日,在龙和道隧道顶花槽上,将胶樽内的液体泼向龙和道,令11名警员因而被液体泼中,涉嫌袭警。未几,曾再涉嫌抗拒在花槽上和花槽附近制服他的4名警员。
辩方称准备文件 申押后审获准
曾健超19日暂时毋须答辩,控方将传召26名证人,全为警务人员。代表曾的大律师麦嘉汶申请把案件押后6星期作预审,遭控方反对。辩方反驳律政司花一年时间作检控,有充足时间作准备,故认为辩方申请押后准备文件的要求不为过。最终裁判官批准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9日作预审,期间曾准以300元现金作担保。
曾健超19日由外籍大律师麦嘉汶代表,外籍律师韦智达及大律师党友陈淑庄亦陪同曾出庭。曾健超在庭外感激传媒及香港市民的支持,但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方便透露太多,只想表达16个字「寻求公义,勇敢面对,政治打压,不屈不挠」,他其后在大批撑黄伞的支持者及传媒包围下登上出租车离去。
与「7警案」同日提堂 双方未碰面
而被指在非法「佔中」期间,涉嫌在暗角殴打曾健超的7名警员,19日亦于同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宗案件提堂时间只相隔一小时。惟7警在提堂后分批乘坐两部私家车离开时,曾健超才到达法庭,双方「一出一入」相隔少于一分钟,故未有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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