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央广网11月5日报道,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近日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2015年11月4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向明为海口市公安局局长;
 
 林健为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局长;
 
 冯勇为海口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顺勇的海口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邓传明的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王再燕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
 
 何苏芹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多明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曾德星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明柱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邢慧雯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壮宇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芸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胜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曾乐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周地胜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纳军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媛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白文英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姜凌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莫家盛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雷鸣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张医芳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黄斯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王艳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王海皎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焦南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吴永林为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茂的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商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五届第38号)
 
 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徐清武,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2015年9月18日,美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清武辞去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15年11月4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徐清武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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