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香港大学校委会早前就商业电台在节目上播放校委李国章及纪文凤在校委会会议上发言的两段录音,获高院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商台及其他相关人士披露校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录音。法庭5日突然提前一天开庭处理禁制令事宜。商台与港大双方同意下,获法庭批准解除禁制令,商台承诺不再公开涉案录音,但属于「公众领域」上公开的有关内容,则不受此限。案件今早再开庭聆讯。
第二被告禁制令仍有效
法庭5日主要处理及修改双方就同意命令下所作的内容,只针对商台及早前对商台所颁下的临时禁制令。庭上指,商台已承诺,不再播放由商台第一手发放的该两段录音,但对于一些属于在香港「公众领域」,即已经在其他刊物、电视、电台、电子传媒及因特网上公开的内容,则不受此限。不过,法庭早前对洩露涉案录音的相关人士,即第二被告所颁下的临时禁制令仍然有效,法庭今日会处理延长临时命令的申请。
商台代表大律师吕世杰在庭外称,商台早前公开两段声带,目的是为了捍卫公众知情权,以免公众被误导,而其责任已经完成。商台是在不承认任何责任的情况下与港大达成共识,不应被理解为妥协,又认为过往一星期所发生的事对港大、商台及社会均无益处。被问及商台是否仍持有其他录音时,他则称商台已全部播放拥有的资料。
记协申成为诉讼申辩人
据庭上透露,较早前有3人就事件去信接触港大,其中一人更称有意以第二被告身份加入诉讼。香港记者协会5日承认,已申请成为诉讼申辩人。该会称,港大以禁制令「剥夺市民知情权」、「打压新闻自由」,作为香港新闻工作者组织,记协必须参与抗辩,以「捍卫言论和新闻自由,保障公众知情权」。
港大5日傍晚发表声明,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大学不宜评论,但重申「校务委员会主席在多个场合中提到,有关行动目的在于维护校委会的保密原则,不是要挑战传媒。一如其他国际领先的大学,港大尊重、珍惜并致力推动言论,表达意见和思想的自由,过去和现在如是,将来亦继续如是。而维护保密原则,也正是为了保障参与校委会会议者能畅所欲言的自由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