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国企改革方案配套文件继续出台。
据澎湃新闻报道,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企业内部人控制,这是本轮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11月1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五类16项监督措施,具体涉及: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等。
国务院国资委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发布意义很大,原来总的指导意见(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把基本原则、大的方向指明了,但是落地到实处就要靠配套文件。而此次《意见》的发布就是通过四个方面的监督编织了一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安全网。」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则认为,「此次《意见》发布最大特点是走出过去改革中『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尤其在市场化改革的今天,企业拥有了越来越大的自主权,『管』和『放』的结合就尤为重要」。
监事会由虚变实
《意见》注重在监督上下足功夫,「是在总结过去历史经验、立足体制、机制形成的文件。」李锦如此认为。
如在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上,《意见》要求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企业职工民主、企业党组织四个企业主体的监督作用。
李锦对此表示,「很明显的变化比如突出监事会的职责加强,以前监事会都是虚的,现在由虚变实。」
彭建国也认为,「企业职工往往对企业最为了解,《意见》提出的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就提供了很好的监督保障」。
除了企业的内部监督,《意见》在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上也颇具看点,其中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流失的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
「这相当于抓住一个出资人,就抓住了企业容易出问题的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投招标、物资采购五个重要环节。」李锦对此解读称。
外部监督还包括: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和巡视的监督作用;建立高效顺畅的外部监督协同机制,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
事实上,在两名专家的理解中,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也是外部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
《意见》要求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社会监督,重视各类媒体的监督,畅通社会公众的监督渠道,发挥其第三方独立监督作用。
「只有发挥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企业职工民主四个主体的内部监督、企业出资人的监督、外来监事会的外来监督和党政部门其他的监督,包括审计、纪委等方面的监督,才能更好编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安全网。」彭建国说。
国有资产流失标准未明
除了在监督方面提出措施,《意见》还提出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要求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禁入限制、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依法查办违规经营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严厉惩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对国有企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严肃追究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警示教育。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要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制定出台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条例。
李锦表示,「(《意见》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没有标准,怎么样才算国有资产流失,现在只能寄希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条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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