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辩论将《防止贿赂条例》适用范围,扩大至行政长官的无约束力议案。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现发言时表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重视廉洁,对任何建议持开放和欢迎态度,但扩大条例规管范围时,需谨记要同时拥护基本法。
林郑月娥指出,公职人员包括特首,必须廉洁奉公,但有关改动涉及《基本法》特首宪制地位,须通盘考虑,不存在特首行为不受监管的情况。
她又说,现时的防止贿赂条例,已有条文规管行政长官,并非「无王管」或凌驾于法律,「法律前人人平等」,亦不代表每条条例都要适用于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