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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13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才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韶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由副厅职降为科员并办理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悉,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志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副厅降为科员 提前退休
公开资料显示,张志才,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广东信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副主任。
通报称,经查,张志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其亲属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且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等。
广东省纪委表示, 张志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才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韶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由副厅职降为科员并办理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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