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海巖 北京报道)内地电力体制改革六大核心配套文件于30日正式印发,标志着新一轮电力改革全面落地。未来将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并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并推进建设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中心。其中售电业务开放引人关注,有机构估算售电业务将是收入达到万亿人民币级别的大市场,重庆、广东将作为试点率先实施改革。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启动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这次新发布的6个配套文件涉及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等6大方面,亦是本轮电改最核心问题,业界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由此进入实质实施阶段。
售电业务的开放是本轮电力改革中外界关注的焦点。此次发布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电网企业对供电营业区内的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发电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有机构估算,售电侧市场开放后的总收入为万亿人民币级别。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表示,允许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和新增配电领域,将带来新的潜在盈利机会。随着售电侧放开,发电企业、供水供热企业、燃气企业、节能服务企业、新能源企业等市场主体进入售电侧开展业务。随着发电成本降低,用户电价也将降低,从而增加企业利润,拉动地方GDP增长。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电力改革通气会上表示,12月初,国家发改委将批复重庆、广东作为售电侧改革试点,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成立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以及允许社会资本成立独立的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等。
在输配电价改革方面,改革细则提出,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改革后,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电力改革通气会上表示,过去政府对电价是全环节管理,本轮改革后,政府仅仅管理自然垄断环节,即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部分,输配电价核定可以让电网企业的成本明确化。电网企业的营利机理改变后,未来可以使发电端的成本下降很快传导到用电端,同时电网企业也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同时降低成本,将是电改红利的集中体现,如果全国输配电价下降1分钱,就将给用电端节约40多亿元。
此外,改革细则提出,将组建相对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电力交易机构,组建跨省、跨区以及省域范围内的电力交易中心,探索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电力期货、衍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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