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古宁 广州报道)广州市计划公租房首度向非户籍人口开放,并计划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明年大约有600套公租房提供给到穗务工人员。按照流程,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布房源情况后,符合条件的到穗务工人员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受理并初审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审核资格。经审核、公示符合资格的,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配租。
中低收入户租金为市场价七成
据介绍, 穗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包括两类,一是到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具体准入条件包括7项内容,即到穗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登记年限、住房、收入和资产限额以及是否符合计生规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等。根据规定,向外来务工人员供应的公租房,按广州市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一定比例确定(10%左右,视需求和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2016年预计会推出600套。
广州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在租金方面,如果属于中低收入的到穗务工人员,则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略低于同地段市场价)的70%计租。而属于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居住证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等义务。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接受续租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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