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去年6月审议新界东北前期工程拨款,议员黄毓民不满时任财委会主席吴亮星禁止他提出议案,称吴亮星违反议事程序并强行表决通过拨款申请,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财委会决定,但法庭早前裁定黄败诉,黄日前正式入禀高院申请上诉许可。
原讼庭于今年10月拒绝黄的司法复核许可,指财委会主席有权力处理会议过程,包括管制会议程序及何时终止辩论,法院不应干预主席行使权力的方式;另指黄提出的理据并无合理争辩之处,故拒绝申请,由于有关程序只是开始阶段,黄毋须缴付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