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文森)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7日继续聆讯,负责启晴邨及红磡邨二期的总承建商中国建筑首次作供。中建房屋工程部总经理兼中国建筑集团董事宋增雄表示,对事件表示遗憾,认为监察程度有需要改善,最终承认从合约而言「系有一定责任」。他指合约虽列明承建商须用无铅焊料,但没有规定确保食水不含铅。
宋增雄供词提到,知悉需要确保水喉物料不含铅,但总合约条款没有要求总承建商,于施工期间及后期检测焊线及焊接位是否含铅等,而且房署及水务署亦先后签发供水申请表格及满意纸。宋增雄又称,铅水事件后已停止与分判商何标记合作,无再邀请对方参与投标。
对受影响居民感遗憾
宋增雄供词续指,中建非常关注及担忧铅水事件,为受影响的居民感到遗憾,中建事后已为两邨安装临时供水系统,并为住户安装滤水器及缴交临时履约金等,但他强调中建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实行以上措施。他又指,中建事发后采取中央采购焊料、实施测试含铅水平,及食水喉安装质量监控等程序,确保食水质量,现于荃湾及青衣居屋项目试行。
宋增雄其后接受委员会代表律师许伟强盘问,承认因焊料是杂项物料,不属高风险项目,故中建没有进行检测及监管工作。他又承认地盘人员无意识到焊料有如此大问题,但他否认违反公司规定,指焊料是由分判商职员验收,中建无派员收货,亦无向分判商索取送货单。
房委会代表律师何沛谦引述一份中建就启晴邨,向房署呈交的分判商管理计划,当中列明分判商需向地盘总管,申请接收物料时间及摆放位置。宋增雄表示,有关物料申请仅为方便地盘管工控制物料运输,以免影响施工,他又指出,当时房署没有要求检查焊料,故中建亦无就焊料进入地盘作出规管。
何沛谦续指,中建既然知道物料需符合英国标准,即使焊料不属房署要求必须呈交的物料,中建亦应作出检测,质疑中建是否未有履行合约要求。宋增雄回应指,他们已向房署提交合格的焊料,获批后要求分判商处理,故认为中建已履行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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