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谁可以申领居住证: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公民;2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等7项便利;3居住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更多,请看《人民日报》整理的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