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台湾「中央社」报导,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COP21),与会的195国代表今天通过遏阻全球暖化的历史性巴黎协定。
以下是巴黎协定的关键要点:
★长期目标:巴黎协定的长期目标是确保全球升温抑制在「远低于」摄氏2度,并「努力」让升温抑制于摄氏1.5度。全球均温已较工业时代前升高约摄氏1度。为达成前述目标,各国政府承诺「尽早」致力遏止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协定表示,至2050年以后,人为排放应削减至森林和海洋能吸收的水准。
★排放目标:为达成长期目标,各国同意订定每5年减排目标。超过180个国家已提出自2020年起的首个周期减排目标,仅已开发国家被期待必须严格减排,开发中国家则「鼓励」它们办到,因为它们的能力将随时间演变,仅期待它们随着经济发展,致力抑制排放增长。
★检讨目标:初期目标不足以让全球走上达成长期温度目标的轨道,因此巴黎协定要求各国政府于未来4年检讨它们的目标,看看能否「升级」目标。那不是要强制各国政府加深减排,而是期望它们有能力如此做,如果可再生能源变成更负担得起的话。
★透明度:未达成本身排放目标的国家不会受惩罚。但巴黎协定包括透明度规范,协助各国兑现它们的承诺。协定规定各国必须通报他它们的排放量以及减排努力,但对「有需要的」开发中国家,容许若干「弹性」。
★资金:富国必须继续提供金援,协助穷国减排和适应气候变迁。巴黎协定也鼓励其他国家自愿贡献,这为诸如中国大陆等新兴国家做出贡献铺路,即使它们无义务如此做。巴黎协定本身未明定金额,但富国先前已承诺,至2020年前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金援。
★损失与损害:巴黎协定纳入承认气候相关灾害的「损失和损害」条款,这是受海平面上升威胁小岛国家赢得的胜利。美国长期以来一直反对巴黎协定处理此议题,担心会导致极端气候损害相关索赔。最终结果是,协定纳入此议题,但特别注明损失与损害不涉及责任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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