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4日下午通报,该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决定第三次延长复查期限,至2016年3月15日止。
据中新网报道,据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将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高法进行复查。2015年3月17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法学界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合议庭全面梳理了各方意见,本着对案件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分别于2015年6月、9月,两次决定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
聂树斌,男,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2005年警方抓获名为王书金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供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至此聂树斌案出现重大变化。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将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高法进行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