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郭建丽、 实习记者 图们 18 日 内蒙古电)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召开新任主要领导任职宣布大会,经内蒙古党委决定,提名李志斌同志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人选,提名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同时拟任命李志斌同志为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提名免去赵云辉同志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职务,赵云辉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另外,12月12日下午,赤峰市公安局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内蒙古党委、赤峰市委关于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新任赤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于海提名为赤峰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于海,1963年3月生,此前担任内蒙古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新任呼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表示,呼和浩特市是全区的心脏,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后工作中,一定认真履职尽责,决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决心做到「四个一定」,不搞短期行为、不做表面文章,努力营造真抓实干、掷地有声的工作氛围,力推呼和浩特市公安工作有新进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拚搏、锐意进取,为「平安内蒙古」、「平安呼和浩特」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介绍,李志斌,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于内蒙古包头市,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
1985.09-1987.08,包头警校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1987.08-1988.10,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派出所民警;
1988.10-1993.0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刑警队技术员;
1993.03-1995.0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5.05-1995.09,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刑警队队长;
1995.09-2000.1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副局长(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政法专业学习);
2000.12-2002.06,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政治部待安排;
2002.06-2006.0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副局长;
2006.05-2009.0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9.01-2009.08,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08-2011.0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2011.02-2012.1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处级)(2012.09-2012.11,在内蒙古党校参加第三期全区 政法系统中青班学习);
2012.12-2015.0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处级);
2015.01-2015.12,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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