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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本报重庆传真) 【文汇网讯】(记者 张蕊 孟冰 重庆报道)据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今日公开宣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受贿案,认定被告人谭栖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谭栖伟直接或间接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及孳息全部追缴。
据此前报道,2014年5月3日,中纪委网站通报,谭栖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不久后,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谭栖伟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5年9月24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犯受贿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谭栖伟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3馀万元。
谭栖伟,男,土家族,1954年8月生,重庆石柱人,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1973年3月参加工作,自1997年重庆直辖以来,历任重庆市南岸区长、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重庆市政府副市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并相继当选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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