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王逍 江西报道)记者20日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近期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
根据该《意见》,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应用型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此外,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参照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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